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整治三輪車非法運營行為
7月14日,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全市電動三輪車非法運營行為進行集中整治。執法人員在我市城區主要街道對電動三輪車非法營運情況進行查處。我們看到,在三道街、六道街等地載客的電動三輪車泛濫。平時,這些三輪車在醫院、商場等人流量較為集中的區域扎堆等客,少則兩三輛,多則七八輛。執法人員在九道街至十道街中間攔下來一臺載有乘客的三輪車,執法人員上前要求駕駛人員下車接受檢查,但三輪車駕駛員拒絕下車,經過勸阻,三輪車駕駛員從車上下來,直接躺在執勤民警車車底下,不讓執法人員走,并要求把三輪車還給他。執法人員經過多方勸阻,三輪車駕駛員就是不出來,由于是上午時間,過往車輛非常多,造成這一路段堵車嚴重。隨后交警人員向市公安局報警,接警的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隊迅速出警,將三輪車駕駛員劉某帶回公安局。經審問,劉某承認三輪車沒有手續,也沒有駕駛證,當時正要將車上的乘客從花園拉倒萬福國際小區,并收取4元錢車費,途經九道街至十道街街口被交警攔下,由于什么手續都沒有,所以想耍無賴,逃避法律制裁。經過公安機關審訊,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70條規定,三輪車駕駛員劉某犯妨礙公務罪,對劉某處以7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。
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提醒廣大市民,電動三輪車由于車身較輕,動力較大,設計速度高,加上許多車主不懂交通法規,開車速度快,在馬路上見縫插針,隨意變道,亂闖違規現象嚴重,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。尤其私自改裝過的電動三輪車,發送人數越多,危險性越大,更不能用來接送學生,希望廣大市民拒絕乘坐。